捍卫劳动尊严,保障粮食安全

后疫情时代,国家经济正处于复苏中,然而,马来西亚一般家庭却坠入生活成本上涨的困境。低收入根本不足以支付不断上涨的生活成本。B40的底层人民,尤其是工人、小商贩、学生和失业者,面临过高生活成本的严重威胁。在百物飙涨而收入无望随之提升的情形下,大多数家庭皆感受到生活成本上涨的压力。

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的数据,2023 2 月的通货膨胀为 3.7%。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价格上涨 (7%)造成这波通货膨胀。此外,根据农业和粮食保障部的报告,去年的食品进口额为 755 亿令吉,而 2021 年和 2020 年分别为 636亿 令吉和 554 亿令吉。正当我国越来越依赖来自国外的粮食,在这片土地上耕耘的小农和畜牧业者,却面临被驱逐的厄运。

因此,配合 2023 5 1 日劳动节,我们提出以下诉求:

A. 工人权利

1.      全面落实已于2022 5 1 日生效的 1500 令吉最低工资,不得有再任何延迟或豁免任何公司。

2.      落实每月 1000 令吉的基本收入保障计划,以保障时失去收入的非正正规领域工人、小型自雇人士及微型企业者。 

3.      废除固定工作的合约制,在政府或私营部门创造直接就业机会。            

4.      制定零工法案,在零工、企业和政府三方负起共同责任的原则下,通过制定公平的薪酬率及跟原有保障(如公积金自雇退休奖励计划、社会保险机构自雇社会保障计划,及就业保险系统等)相符或更好的社会安全保障,以保障零工可持续的生存和福利。

 

5. 扩大就业保险计划(SIP)的覆盖范围,其中合约工人无法享受该项保护、在工业关系局(JPP)或劳工局(JTK)之诉讼案仍在进行的工人被拒绝保障及其他相关条例,都应该被废除。 

6.      65岁及以上的人士落实每月500令吉养老金计划,让工人们在退休后可以有尊严地过生活。目前提取公积金存款的做法并不是解决方案。

7.     将非正式部门的所有工人,包括农业工人、农民、小贩和小商人,纳入残疾养老金计划。

8.    扩大社会保险保障范围至全天候24小时,不局限于工作时间。 

9.    保障工会权利——通过赋予工会权力,以达至尊重工业和谐精神。优先组建工会,以保障工人的权利和福利。雇主应该停止破坏我国工会的活动。

10.   保障残疾人士权利——保障残疾人士的工作权利。落实为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机会的计划。

 

B. 卫生保健 

人人享有健康权利——政府应该通过提高拨款来改善政府医院,以便能够继续为人民提供最好和免费的服务。政府还应该研究将私立医院国有化,以确保马来西亚人民获得最好和充足的医疗服务。 

 

C. 住房

1. 停止强拆迫迁——政府应该停止任何将居民迫迁出他们住家的行动。

2. 舒适的住房——停止对包括城市开拓者、原住民和园丘工人在内的草根社区的迫迁。落实价格合理、位置优越和舒适的人民房屋计划。

 

D. 移工和难民

1.    移工权利——应给予移工公平的权利和充分的保护。停止剥削——不安全的工作条件、长时间的工作、没有技能培训、没有保障的健康权和没有工会代表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2.    停止逮捕移民和难民——政府应停止任何逮捕或强制遣返移工和难民的行动,并为他们提供保障,使他们不惧怕和逃避医护治疗,以维护所有人的健康利益。

 

3.    承认难民和庇护者的工作权利——政府应给予难民在我国工作的权利。

 

4.    落实完善的移工政策。

 

 

E. 粮食安全和物价控制

 

1.    控制物价——控制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价格涨势,恢复有效惠民的补贴措施。

 

2.    耕作权利和粮食安全——停止迫迁农民和畜牧业者。承认长期务农并供应本地市场消费的农民和畜牧业者的贡献,并给予他们地契,以保障本地的粮食生产能力。

 

F. 人权

 

1.    媒体自由——主流和替代媒体应能自由地向人们提供真实的信息。因此,限制媒体自由的《出版及印刷法令》须被废除。限制人民言论自由的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》第233条文应予废除。

 

2.    学生权利——废除 《大专法令》、《教育机构(纪律)法令》、高等教育基金国际技能发展基金,及所有限制大专生学术自由的法令。为所有学生、移民和难民儿童提供免费教育。

 

 

3.    废除《防范罪案法令》 、《防范恐怖主义法令》、《国家安全罪行(特别措施)法令》、《1948 年煽动法令》以及所有压迫人民和钳制自由的法令。颁布新法令前应与非政府人权组织进行有意义的咨询,同时不可侵犯人权。

 

4.    女工权利——停止职场里的性别和性取向歧视。废除造成这类歧视的法令、政策和措施。颁布《性别平等法令》。

 

5. 儿童权利——遵循《世界儿童权利公约》(CRC),保护和实现儿童权利。

 

 G. 私有化

停止将基本服务私有化——水、电、卫生、公共交通、教育等,不应该被私有化去谋取盈利。这是政府应该为人民提供的基本服务。

 

H. 原住民

承认马来西亚原住民习俗地权利,并授予永久所有权,同时加强马来西亚(半岛、沙巴和砂拉越)原住民保留地的地位。相关土地发展计划应该基于原住民需求和意愿。

 

I. 环境

1. 颁布气候紧急状态,并加快制定国家适应计划。拨款提升社区的设施和能力,尤其是边缘化社区,以让他们能够应付诸如海平线上升、水灾、旱灾、热浪等气候危机后果的威胁。

2. 停止危害环境和国人健康的项目,如铝土矿和稀土金属开采、焚化炉和核电站建设等等。停止填海、毁林、破坏环境敏感地区和山坡的发展项目。

3. 把污染防控放在首位,停止公开在国境内倾倒或焚烧,并造成环境污染及影响公众健康的废料进口。

4.停止焚烧农地和停止伐木。

5.提升森林和沼泽红树林的修复和保护力度、河流管理、防洪计划,确保清洁和充足的供水。

6. 使用可再生、清洁和廉价的替代能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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